导盲犬卡杰和纺如遇难题(图)

http://pet.sina.com.cn 2008年07月09日15:53  新民晚报


导盲犬“卡杰”为视力障碍者董大林带路

  经过一年多幼犬培育、专业培训以及与盲人的磨合训练,浑身黝黑、高高大大的“卡杰”和一身黄毛、体态轻盈的“纺如”,从20多条纯种拉布拉多犬中脱颖而出,穿上导盲犬的“工作服”,开始和新主人配对试训。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,“卡杰”和“纺如”分别第一次正式上路,回头率几乎100%,但也遇上不少难题。

  “纺如”自述 想和主人一起乘地铁

  我的个头也许没有“男生”大,但在南京训练基地里,我以智商高、接受力强、反应快而著称。我的主人,是一对家住长宁区新泾镇的小夫妻。女主人胡麟在静安寺一家盲人按摩院上班,离地铁站很近。配对训练结束后,她最希望我能带她一起乘地铁上下班。我知道自己能胜任,但每次我和主人还没走到站厅层,就会被拦下来,公交车也不让我上。就算身上的“工作服”上写明“导盲犬”,工作人员还是认为我就是一般的狗,按规定不能上车。唉,谁让国内没有先例呢。

  这不,今天早上我们再次来到二号线淞虹路站“碰运气”。主人拿出市残联给我开的证明,工作人员才让我进去。但他们声明,今天是个例外,因为有媒体的记者在,否则这个证明是不作数的,必须要有主管部门的通知才行。

  《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》规定,除领证、检疫、免疫接种和诊疗外,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、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,只有执行任务的警犬才能放行。但最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,其中有一条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,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;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。”熟悉残疾人事业的都知道,我们导盲犬就属于“必备的辅助器具”,只不过是活的。

  如果今后正式上路时,我的特殊“身份”还是得不到认同,还是不能带主人一起乘地铁、逛超市,那我的存在还有什么价值?我想,主人的权利和其他公众的权利同样要兼顾。在这一点上,日本的做法值得借鉴,1978年,日本的《道路交通法》增加了关于导盲犬的有关规定;2002年出台《身体障碍者辅助犬法》,相关法律法规都规定导盲犬可以出入任何公共场所。我想,目前国内导盲犬项目刚刚起步,“同行”数量极少,不一定急着为我们制订法律,可不可以人性化操作,为我们工作亮起“绿灯”呢?

  “卡杰”自述 工作时“请勿打扰”

  回上海之前,我和50多岁的主人董大林,已经在南京的训练基地互相适应了18天。训导员说,我的稳定性好且身材高大,和主人性格、体形相符,所以把我们配成一对。

  昨天下午,天很热,我和主人的散步计划却没变。从成都北路的家出发,沿南京西路到石门二路,这条线路我已经比较熟了。沿途有一家面包房,是主人经常光顾的。到了店门口,我就停下脚步,看他是否要进去。我们导盲犬都是听指令工作,口令全是简单的英文单词,世界通行。

  一般来说,主人带我去的地方,最多二三次我就记住了。但他青光眼导致失明后,很少独自出门,对周围环境不熟悉,所以,一开始还需要南京来的训导员在一旁提醒。

  上海闹市区的车多、人多,一些小路上停满自行车,害得我时不时要原地坐下,提醒主人前方有障碍。最难的是过马路,虽然每次都会把主人带到横道线停下,但我们导盲犬是分不清红绿灯的,还得听人指挥。由于那种带语音提示的信号灯还少有路段设置,主人都靠听车声判断过马路时机。但人车混道、非机动车闯红灯、右转弯车辆不避让行人等现象,常常会让我们捏一把汗。现在主人不得不带着盲杖,过路口时举起来“示意”。

  我走在路上,总会引来人们好奇的目光,胆子大一点的,还会走上来摸我。大家的举动是善意的,但我真的想说,我不是宠物狗,工作时“请勿打扰”,否则会让我分心,影响主人出行安全。

  我相信,在大家的理解配合下,今后的路会越走越顺。昨天,在石门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得知,今后我领主人来看病,直接拐进底楼的“便民接待室”,就能享受一站式服务,不用楼上楼下跑,既方便主人,也不会因为我这个“大块头”惊扰其他病人。

  主人爱好广泛,在家里开推拿诊所之余,还敲得一手好木琴,常常应邀演出。过去他出门,都要老母亲陪着或是别人接送,现在有了我这“活拐杖”,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多出去走走,有可能还要带我一起去看北京残奥会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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